2015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三期(镇村办事站点)拓展建设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5-08-17
招标编号:GZQS1501FD08001J
上海沂昱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2015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三期(镇村办事站点)拓展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拟采购广东信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概况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揭西县实际情况,在前期2013年已建成的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2014年完成拓展6个镇(街)办事站、2 个示范村办事点基础上,继续拓展镇(街)、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及网上办事站点建设。
2、2013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县级平台系统及2014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二期(镇村办事站点)拓展项目均为广东信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实施服务。
(二)拓展建设项目建设要求
1.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08号)、《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办事站、 村居办事点建设规范》(粤经信网办函〔2014〕350 号)、《2015年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揭府办[2015]23号)、《2015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揭西府办[2015]33号)要求建设11个镇(街)办事站、313个 村居办事点。
2.在原有县应用平台软件(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审批系统)基础上拓展升级镇村办事站点功能。
3.在县原有数据中心及网络系统基础上升级扩容,不另建镇村数据中心。
4.要求新拓展应用功能与原平台系统无缝集成,并保证原县平台系统在升级拓展镇村功能过程中能平稳过渡运行。
5、确保县、镇、村(居)高度统一的网上办事逻辑架构。要求新拓展应用功能必须纳入原平台系统的统一管理及运维体系,满足统一管理和集中监察的系统建设要求。
(三)拟采购项目性质
(四)项目内容:详见“”
三、资格条件
1. 报价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人具有2013年以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县级或以上类似项目(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业绩,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提供市级或企业所属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开出之日起60天内)
五、公示时间
1. 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4日。登记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2.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于以上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上海沂昱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揭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点:揭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663-558829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沂昱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5979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gzwdx.com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一)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概况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揭西县实际情况,在前期2013年已建成的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2014年完成拓展6个镇(街)办事站、2 个示范村办事点基础上,继续拓展镇(街)、村(居)便民服务中心及网上办事站点建设。
2、2013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县级平台系统及2014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二期(镇村办事站点)拓展项目均为广东信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实施服务。
(二)拓展建设项目建设要求
1.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08号)、《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镇街办事站、 村居办事点建设规范》(粤经信网办函〔2014〕350 号)、《2015年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揭府办[2015]23号)、《2015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揭西府办[2015]33号)要求建设11个镇(街)办事站、313个 村居办事点。
2.在原有县应用平台软件(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审批系统)基础上拓展升级镇村办事站点功能。
3.在县原有数据中心及网络系统基础上升级扩容,不另建镇村数据中心。
4.要求新拓展应用功能与原平台系统无缝集成,并保证原县平台系统在升级拓展镇村功能过程中能平稳过渡运行。
5、确保县、镇、村(居)高度统一的网上办事逻辑架构。要求新拓展应用功能必须纳入原平台系统的统一管理及运维体系,满足统一管理和集中监察的系统建设要求。
(三)拟采购项目性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金额(元) |
1 | 2015年揭西县网上办事大厅三期(镇村办事站点)拓展建设采购项目 | 一项 | 4,410,000.00 |
(四)项目内容:详见“”
三、资格条件
1. 报价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人具有2013年以来(以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县级或以上类似项目(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业绩,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提供市级或企业所属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开出之日起60天内)
五、公示时间
1. 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4日。登记截止时间2015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2. 供应商报名时请按要求提交相应复印件,于以上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上海沂昱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揭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点:揭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663-558829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沂昱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59798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598108
E-mail: qunshengjy@163.com
网址://gzwdx.com
上海沂昱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